为进一步引导公众了解、爱护鸟类,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4 月 8 日,阆中市开展以“保护鸟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爱鸟周”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设立街头宣传站 1 个,出动宣传车 2 辆,悬挂宣传标语 7 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了新修订施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号召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不断增强爱鸟护鸟意识,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树立健康的饮食观念和文明社会新风尚。
近年来,阆中市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多措并举,重点在“医食住行”上着力,野生动物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工作再上台阶。
“医”:认真做好野生动物救治收容工作。设立野生动物临时救助站,及时对全市范围内生病、受伤的野生动物和迷途幼崽进行救助。2021 年以来,共救助野生动物 100 余头、条、只。
“食”: 先后创建锦屏风景名胜区、构溪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阆中国家森林公园 和四川构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切实加强对野生动(植)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在“一江四河”实施“全年禁渔”,保证野生动物包括鸟类有足够的食物,形成了良好的“自然生物链”。
“住”:加强鸟类栖息地日常巡逻保护,在嘉陵江沿河湿地区域搭建鸟窝 300 余处,为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地。
“行”:持续强化监管执,适时开展“打野” 和候鸟迁徙季护飞行动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打击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守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来源:阆中市林长制办公室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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