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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祎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宗坤,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荷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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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定免去杜小兵同志阆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谢奎同志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洪培文同志为阆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黄治文同志为阆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决定任命张海波同志为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接受谢奎同志辞去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张海波同志为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拟任人员作了供职报告,会议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祎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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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正德、曹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易良,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保宁、沙溪、七里、江南、河溪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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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景明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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