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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今年是“九一八”事变爆发95周年,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和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持续强化全民国防观念与防空防灾意识,切实筑牢全社会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思想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统一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23分止。
二、试鸣覆盖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的防空警报设施同步鸣放。
三、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认真识别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阆中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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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阆中市人民政府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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