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维护法律尊严,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现阆中市人民法院对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01
![]()
被执行人:姜勇,男,1963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龙泉镇双河社区8组55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311128375。
执行案号:(2025)川1381执3358号
执行标的:2215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且被法院有效控制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1000元。
联系人:宋法官 联系电话:0817-6370968
02
![]()
被执行人:刘显永,男,1969年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老观镇鸡山梁村9组19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901257978。
执行案号:(2025)川1381执恢82号
执行标的:20000元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2000元。
联系人:宋法官 联系电话:0817-6370968
03
![]()
被执行人:孙志国,男,1965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七里街道千鹤社区2组161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511090850。
执行案号:(2024)川1381执1450号
执行标的:338969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0817-6357250
04
![]()
被执行人:杜俊,男,1980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仪陇县秋垭乡禹王庙村3组16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24198011085498。
执行案号:(2026)川1381执恢30号
执行标的:359834.96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5%。
2.若实际执行完毕的,奖励举报者赏金10万元。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电话:0817-6357250
05
![]()
被执行人:蒲小江,男,1982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彭城镇刘家庙村5组40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8205170516。
执行案号:(2025)川1381执1717号
执行标的:8085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联系人:吴法官 联系电话:0817-6357231、6277110
06
![]()
被执行人:史建辉,男,1997年6月27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一元街1号3栋3单元6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81199706270034。
执行案号:(2025)川1381执79号
执行标的:945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5%。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817-6357249
07
![]()
被执行人:陈林,男,1971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彭城镇界牌村 1 组 129 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7102130510。
执行案号:(2026)川1381执211号
执行标的:803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
1.凡提供被执行人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联系人:邓法官 联系电话:0817-6357249
本公告发布后阆中市人民法院将对举报信息以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者到市人民法院登记相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最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阆中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阆中市人民法院郑重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公告有效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阆中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5日
![]()
评论 0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