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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四川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四川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商资流〔2026〕2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在我市落地实施,持续扩大汽车消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实施时间 政策自2026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起实施,至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2026年12月31日)即止。补贴政策按照“总额控制、用完即止”原则实施。 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报废符合上述条件旧乘用车并购买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2万元;对报废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三)申领流程 申请人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按要求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南充市(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南充市内税务部门开具)提交补贴申请。 (四)资料要求 1. 申请人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南充市内税务部门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四川省内办理。 2. 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该旧乘用车完成注销手续前,没有就该旧车办理转让登记;其购置的新乘用车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补贴标准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三)申领流程 申请人通过登录懂车帝APP“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选择补贴受理地南充市(即所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南充市内税务部门开具)申领通道,填报个人身份信息、转让的旧乘用车车辆识别代号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有转让登记信息最后一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置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南充市(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四)资料要求 1. 个人消费者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2. 所购置的符合条件的新乘用车,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南充市内税务部门开具;《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四川省内办理。 3. 参与申请补贴的旧乘用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在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没有就该旧车办理转让登记(即在该期间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转让的旧乘用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购置的新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四、补贴审核、资金管理及兑付 (一)审核流程 市商务局收到补贴申请材料后会同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报废更新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置换更新通过“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及时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应在申报平台及时关注审核进度,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按要求在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二)申报要求 在符合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相关条件要求的同时,每位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即仅享受一次补贴政策)。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需图像清晰、信息完整可辨识,无篡改、伪造痕迹。填报的银行卡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借记卡(I类银行账户),银行卡开户信息具体到支行,如信息填写有误,将影响补贴发放。 (三)审核及兑付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从平台开通审核权限的次月开始,原则上从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30个工作日内兑付补贴,在资金兑付后3个工作日内,报废更新在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置换更新在“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予以确认。如因申请人资料填写不完整或有误,需要补正资料的,则以最后一次提交资料时间计算审核及资金兑付时间。特殊情况可线下核实。 (四)资金来源与使用原则 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财政厅会同商务厅采取“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分批次形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我市。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用完即止”原则,若资金使用超额,超额资金由发票开具地县(市、区)财政承担。 (五)资金管理与兑付方式 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结合补贴资金到位和前期使用情况,分批次形成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各批次遵循“均衡分配、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全年各批次资金规模等事宜另行通知。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补贴申请,由市商务局组织兑付。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购车消费者应及时关注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审核情况和南充市商务局官网公告。若补贴资金即将用完,市商务局将提前向社会发布停止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若补贴资金额度使用完毕,新提交的报废补贴申请将予以退回。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购车消费者可通过“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查看南充市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若本批资金使用完毕申领通道关闭,可参加下一批补贴资金申报,直到全市中、省下达资金使用完毕。 (六)资金清算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于2027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报送商务厅、财政厅,接受相关审核和资金清算。未用完部分将收回,超支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自行承担。 五、监督管理 (一)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要求;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汽车以旧换新;不得要求将拟转让或报废的旧乘用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二)监督检查。南充市建立取消参与资格并公开通报机制,对违反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采取暂停或取消其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资格等处理措施。全市各乘用车销售主体,必须认真组织销售人员学习国、省、市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文件,不得曲解政策。 对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汽车产品、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行为的,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公安、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查处。 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拼装车以及将回收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或流向社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对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发动各县(市、区)和服务平台作用,凝聚工作合力。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发挥“两新”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跟踪调度。 (二)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实施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审核补贴申请资料、组织兑付补贴资金等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开展相关资金下达、拨付、清算等工作。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同开展新能源车辆车型信息核查比对,推动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汽车以旧换新。 (四)市公安局,负责车辆登记信息的核查比对;对需追回的政府补贴资金给予有力支持,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五)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开展相关资金下达、拨付、清算等工作。 (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回收拆解活动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质量违法、虚假宣传、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八)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负责车辆购置税政策及发票开具有关内容的解释与指导,开展相关发票信息核查比对,依法查处各类税务违法行为。 (九)各县(市、区)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政策培训,确保企业从业人员正确解读政策,严禁通过虚假宣传、诱导消费、隐瞒政策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严禁出现“虚假承诺”“篡改伪造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商务局反馈的“审核未通过”“发放失败”补贴申请名单,会同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联系消费者及时补正信息。 (十)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开通市(州)补贴申领通道,优化补贴申请受理、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确认和相关风险防控等服务。 七、政策咨询热线 (一)政策及技术咨询。“四川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懂车帝APP)咨询电话4001402188,提供政策咨询、补贴申报、平台操作等相关问题解答,服务时段为每日(含周末及节假日)09:00—18:00。 (二)审核及资金兑付咨询。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817-2320561,0817-2320881,提供申请材料补正指导、审核进度查询、资金兑付情况等咨询及投诉受理。服务时段为工作日(不含周末及节假日)09:00—12:00,13:00—17:00。 八、附则 (一)本方案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个人消费者在2026年1月1日至本方案发布之日期间实施的汽车以旧换新行为,按照本方案执行。 (三)本方案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调整。 来源:南充商务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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