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天然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

无线阆中 2026-02-28 10:36 285

为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嘉陵江流域生态多样性,从3月1日开始,我市所有天然水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实行全域禁捕管控。执法部门同步启动全方位巡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捕捞行为。

据市农业农村局介绍,我市禁渔期制度已常态化实施多年。今年禁渔期从3月1日零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范围覆盖全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构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年禁渔),含嘉陵江阆中段干流及西河、东河、白溪壕等各级支流。根据禁渔管理要求,禁渔期及禁渔区内,严禁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严禁销售、收购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

禁渔期内,全市天然水域严禁一切捕捞行为(含休闲垂钓)。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24小时无死角巡查管控,坚决查处违禁捕捞、违规游钓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市场、餐馆非法收购、销售天然水域水产品等行为,对违规者依法依规处罚;阻碍执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明确,非禁渔期(7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垂钓爱好者可在非禁钓区域开展规范休闲垂钓,严格遵守“一人一杆一线”规定,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2个、钩宽不超过2厘米,禁用探鱼设备、有毒钓饵等违禁工具,每人每日钓获物总重量不超过2.5千克,误钓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须立即放回原水体。

记者:佘可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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