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7年12月。
二、征集问题线索范围和内容
(一)在路网交织、城乡结合、拆迁地块、行政交界和山边、水边、岸边等“三边地带”,以及河流湖泊、荒滩荒地、坑塘宕口、矿坑、溶洞、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林地等无人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二)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以及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四)非法转移、倾倒、处置锰渣、磷石膏、尾矿渣、水基岩屑、洗沙污泥、粉煤灰、炉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
(五)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六)其他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包括农业固体废物)污染土壤、水体、大气等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阆中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
阆中生态环境局0817-6222334
(二)来信举报
阆中市七里新区文化街4号(邮编637400),南充市阆中生态环境局。
呼吁广大公众积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违法活动或相关线索的详细地点(能精确到街道和具体定位最佳)、发生时间、违法个人或企业名称、具体违法行为描述(图文并茂最佳)等。
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应当真实客观,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奖励方式
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后,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照《南充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管理办法(2024年版)》给予线索提供者奖励。
阆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审核:冉琼
评论 0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