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无线阆中 2026-02-24 11:09 132

为深入贯彻体育强国战略,

激发我市体育人才竞技活力,

市政府办近日正式印发新修订的

《南充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本次修订扩大了奖励赛事覆盖范围,

并新增人才输送专项奖励,

旨在构建更为系统、精准的

竞技体育激励体系,

推动全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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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新修订的《办法》由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市残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四川省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等规定,并结合南充实际,对2019年印发的原文件进行系统修订而成。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增加赛事覆盖范围。新增冬奥会、亚冬会、冬运会和世界运动会,将奖励范围拓展至夏冬季奥运项目及非奥项目最高水平国际赛事。新增聋奥会、残奥(听奥)世界杯等覆盖各类残疾类型的重要赛事。

调整奖励标准。提高奥运会(冬奥会)金、银、铜牌奖励标准。将省运会集体项目奖励由原来统一的标准调整为按奖牌计算规则分三类设定。

新增人才输送奖励。设立专项输送奖励,对向国家队、省队成功输送并参赛的南充籍运动员原训练、输送教练员(组)给予奖励,强化基层培养激励。

单列残疾人比赛奖励。明确残奥会、聋奥会、亚残运会、全国残运会及特奥会等残疾人类别赛事的奖励标准,充分体现对残疾人运动员的平等尊重与特别关怀。

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奖励申报须在赛事结束后180日内提出,规范“申报—审核—发放—反馈”闭环流程,并将政治思想、赛风赛纪、反兴奋剂等要求纳入综合评定与资格审核,确保奖励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该《办法》将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南充融媒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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