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医保局出台“十要十不要”强化基金监管

阆中医保 2025-12-04 15:12 567

      为规范工作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阆中市医保局近日制定出台《工作人员服务监管医药机构“十要十不要”规范行为规范》,通过明确行为边界,树立服务标尺,着力构建规范、透明、高效的医保治理体系,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明确双重定位,树立行为标尺。“十要十不要”规范紧扣医保工作人员“基金守护者”与“群众服务者”双重角色定位,以清单化方式明确履职标准。“十要”聚焦正向引领,要求工作人员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提质增效、清正廉洁、精通业务、公开透明、勇于担当、协同联动、创新方法,树立高质量服务标杆;“十不要”划定行为红线,严禁违规操作、态度冷漠、拖延推诿、泄露信息、监守自盗等行为,筑牢纪律底线,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十要十不要”规范规范全面覆盖工作人员履职各环节,通过明确“应为”与“禁为”,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在服务态度上,要求推行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负责制,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办事效率上,强调优化流程、限时办结,防止无故拖延;在廉洁自律方面,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廉本色;在业务能力方面,要求精通医保政策,成为行家里手。

      强化基金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十要十不要”规范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核心重点,通过刚性约束压实监管责任,要求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坚决杜绝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行为,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防止区别对待,确保医保政策规范执行,以此进一步挤压欺诈骗保空间,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注重制度执行,确保落地见效。市医保局通过全员学习宣传、加强监督检查、选树正面典型,将“十要十不要”规范执行情况纳入内控管理,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并将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通过常态化、系统化的制度建设与执行监督,让“十要十不要”等规范真正转化为工作人员的行动自觉,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阆中市医保局将不断推动“十要十不要”规范落地见效,持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努力为百姓提供更坚实的健康保障、更可靠的权益保护、更安心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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