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阆中市公安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在国道347线老观镇境内查获一起小车后备箱中载人的交通违法案件,驾驶员受到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根据市民提供的视频画面显示,行驶中的黑色小车后备箱敞开,一名乘客躺坐在里面,一只手撑举着后备箱盖,十分危险。接到举报后,民警迅速核查并锁定涉事车辆。经调查,驾驶员因购买了两只小猪仔,担心猪仔中暑,又怕运输途中猪仔跳出车外,便让同伴坐在后备箱内照看。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相关规定对其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阆中公安提醒,后备箱并非载人空间,一旦发生追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车辆行驶过程中后备箱一直不关闭,会造成驾驶人右上方的观后镜无法发挥作用,无法观察车辆后方情况。所以,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记者:张枫玲
审核: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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